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批2022年度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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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新昌县2022年度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及用户侧储能项目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3〕61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申报新昌县第二批2022年度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财政奖补。现将有关信息通知如下。

 

1.各申报企业按照实施细则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于5月8日前把相关材料送至发改局能源科。

 

2.此次光伏发电量补贴期限为自发电之日起一年。

 

3.申报对象为2022年度内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去年已领取该财政奖补的光伏项目不再享受。

 

4.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发改局能源科,联系电话:86019958。

 

附件:关于印发新昌县2022年度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及用户侧储能项目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4日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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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一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