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信厅 省发改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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