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印发: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文件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标准体系成熟健全,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全面支撑能源领域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在“光伏+储能”方面,文件指出:支持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基地外送。依托存量和“十四五”新增跨省区输电通道,在东北、华北、西北、西南等地区充分发挥大规模新型储能作用,通过“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多能互补模式,促进大规模新能源跨省区外送消纳,提升通道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
促进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消纳。配合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研究新型储能的配置技术、合理规模和运行方式,探索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氢,支撑大规模新能源外送。
文件还提出要加大“新能源+储能”支持力度。在新能源装机占比高、系统调峰运行压力大的地区,积极引导新能源电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新型储能。对于配套建设新型储能或以共享模式落实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结合储能技术水平和系统效益,可在竞争性配置、项目核准、并网时序、保障利用小时数、电力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优先考虑。
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外的新型电储能技术,包括锂电池、压缩空气、液流、飞轮、钠电池、储氢、储热等多种方式。新型储能具备地理位置限制小、建设周期短、成本持续下降等优势,对于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碳中和”背景下,由于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不稳定性,弃风弃光等问题随之产生,对电网的消纳能力亦是严峻考验。为新能源发电配套安装电化学储能,能够有效平抑、消纳、平滑新能源发电的输出。
新型储能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此前,国家能源局科技装备司发言人在第六届中国储能西部论坛上预计,2021年年底,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将超过400万千瓦。预计到2025年,我国电力系统锂电储能新增装机有望达到64.1GWh,十四五期间合计市场空间约2300亿元。
“十四五”是贯彻落实“双碳”目标的战略关键期,也是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窗口期,新型储能已经获得了国家及地方层面的政策支持,成为目前解决能源变革的重要手段。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超20个省份要求或建议新能源电站配置储能,配置比例约10%,配置时长约为2小时。国家能源局表示,接下来需要做好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鼓励新型储能市场化应用、加快完善新型储能体制机制、积极开展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四个方面工作。
业内分析认为,未来随着新能源应用规模加大,可再生能源将加速发展。同时伴随着分布式电站、充电桩、微电网等衍生新型生态系统的应用,储能将迎来不同程度的新增应用需求。随着“十四五”风光装机容量的扩大,各地的储能保障政策将会进一步扩容,进一步推动储能规模的扩张和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