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十四五”规划聚焦新能源 奠定能源行业长远发展主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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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江西、重庆、天津、海南、辽宁、山东、北京、陕西、河北、浙江、安徽、湖南、吉林、湖北、云南、广西等17个省市相继发布《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光伏、风电、氢能、新能源汽车均成为“高频词汇”。地方“十四五”规划建议聚焦新能源,正在为能源行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主基调。

地方规划聚焦新能源

在地方发布的规划建议中,以技术和机制创新推动新能源发展成为重点。其中,北京市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壮大绿色节能、清洁环保等产业,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同时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海南省则旨在建设清洁能源岛,大力推进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

与此同时,可再生能源的消纳继续成为各省关注的焦点。作为“三北地区”重要省份的黑龙江,明确表示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提高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争取建设以该省为起点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实现500千伏电网市(地)全覆盖、220千伏电网县(市)全覆盖,完善电网网架结构。云南省也提出,加快布局绿色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源网荷”一体化建设,促进能源就地消纳,完善能源产供销储体系。

此外,山东、陕西、辽宁、广西、吉林等多省份明确对氢能等新兴产业的支持。山东省指出,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氢能,拓展外电入鲁通道,稳步推动核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完善油气储输网络;陕西省提出加快陕北风光储氢多能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高水平建设榆林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和延安综合能源基地;吉林省则明确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氢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

部分省市提出要构建多元能源保障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提出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氢能等清洁能源,深度开发水电,积极稳步发展核电,适度发展清洁煤电。推进全区城乡用电“一张网”,加快绿色智能电网建设,增强农村、边远地区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湖南省提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积极引导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现代产业发展,抓好落后产能淘汰,全面推行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清洁生产、绿色化改造,发展绿色建筑。

风光储氢前景受期待

从我国长远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到近期地方提出的“十四五”规划建议,都被业内视为新能源发展的重大机遇,风、光、储、氢等行业发展前景备受期待。

当前我国已具备实现新增风电装机2.5亿千瓦的条件,中国风电技术可开发量超过55亿千瓦,技术开发量不存在“天花板”;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技术经济可行、实践经验成熟,因此并网技术问题不构成对“十四五”新增风电装机目标的制约;此外,我国风电产业基础足以支撑上述“十四五”新增装机目标。

对于光伏行业,按照“碳达峰”目标测算,“十四五”期间,每年光伏新增装机应达到70GW左右,“十五五”期间应达到100GW左右,才能满足到2030年达峰的要求和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25%的目标,而历史上最高年装机量为53GW,所以未来光伏增长空间将十分明显。

随着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发展,同时随着储能成本的下降和氢能产业的发展成熟,未来可再生能源与储能和氢能的融合也成为发展趋势。当前,风电、光伏技术的进步已推动了成本的大幅下降,而智慧能源也跨入了实践阶段,为未来更长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长期来看,随着新能源行业瓶颈的破解,我国将进入新能源大幅替代化石能源阶段,未来将需要可再生能源制氢、储能等技术来发挥更大的作用。

截至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70%左右的排放国家,都公布了2050年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要想实现“碳中和”,就需要整个经济体系实现深度减排。我国要想在2060年前实现这一目标,能源系统就需要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之后再进入负排放。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则需要大幅度提升电力化水平,并在一些难以减排行业实现变革性的创新。

因此,“十四五”期间,我国应针对“碳中和”目标下各个领域的技术研发提出方向性的战略部署,并利用国家研发专项来引导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相应的转变。此外,还应更加明确企业的技术研发方向,促进企业在创新零碳技术方面保持国际竞争地位。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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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一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