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成为增收新动能 农光互补项目开发要守住用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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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光互补”是指光伏发电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利用农业种植土地上方空间建设光伏电站,实现农业资源复合利用的光伏发电模式。除了传统的农光互补外,还陆续诞生了板上发电、板下养牛羊的牧光互补,板上发电、板下养鱼的渔光互补等多种形式。

 

 

“光伏+农业”的模式在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同时,也为乡村振兴战略赋能。传统的光伏发电站一般使用工业用地,成本高且资源利用率低;而利用农用地上空铺设的发电板,不额外占用土地资源,能够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同时,还能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同时,光伏发电也是助力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手段。实现规模化发展后,可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推进农村能源革命,促进美丽中国、乡村振兴建设。

 

与常规农光互补项目相比,光伏农业大棚利用棚顶安装光伏板,不占用地面;架设不同透光率的光伏板,能满足不同作物采光需求,可种植各类高附加值作物,还能实现反季种植、精品种植,更利于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可成为未来重点发展方向。

 

 

不过,随着农光互补项目数量和规模不断攀升,乱象时有发生。部分企业在开发建设农光互补项目过程中,存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用地行为;个别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打“擦边球”,为农光互补项目投资企业违规审批。同时,部分项目在推进过程中,未能对土地进行有效利用;在项目投产发电后,弱化甚至去农业生产化,“重光轻农”“重光轻渔”和“因光废耕”等事件频发。

 

“光伏+农业”需要解决光伏电站与农业生产“争阳光、争空间、争土地”的矛盾。尽管各地针对复合型光伏项目的认定标准有所细微的区别,但基本的原则始终贯穿——以农为主,以光为辅。

 

对此,有地区出台农光互补项目规定,要求单位面积生产产值不低于周边种植同类作物生产产值的80%;尽量减少农业不可用区域在农光互补区域总面积中的占比,原则上该比例不应大于10%。

 

与此前相关政策多集中于农光互补项目用地问题不同,新规提出了更多针对光伏与农业生产适配性的要求。这意味着,农光互补项目将更加注重“光”与“农”的平衡。

 

 

光伏发电项目要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避开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农光互补不能只重视装机容量、发电效率,更要统筹考虑相关农业设施布局、种植作物的选择和特性、农业生产的效果,协调好农业生产与光伏发电之间的关系。

 

随着光伏技术不断进步,成本持续下降,“光伏+多场景”综合开发模式,将进一步拓展行业发展空间。农光互补项目用地政策在保障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对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生态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相关企业和部门需要严格遵守规定,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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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一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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