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示拟纳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发改〔2023〕1309号)、《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及《关于公开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京发改〔2024〕1030号)要求,经公开征集并评估,现对拟纳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清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进行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能源处 周长宽、倪 仡; 传真号码:55590849;联系电话:新能源供热55590481、光伏发电5590473)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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