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践行“户用光伏+乡村振兴”结合 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

首页    行业资讯    广东践行“户用光伏+乡村振兴”结合 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

中国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此总体战略目标下,广东省作为经济大省,承担着重要的节能减排任务,因地制宜地发展清洁高效的光伏发电,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

 

 

广东省是我国经济发展劲头最为强劲的省份之一,经济发达、能源匮乏、建筑密度高、土地资源紧缺,具有发展分布式光伏得天独厚的条件。同时,广东省也是我国为数不多的户用光伏、工商业分布式齐头并进的省份。

 

2022年广东省光伏新增规模超5.7GW,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3.38GW,占比近60%,其分布式增量列前6省份。与此同时,广东工商业分布式新增近3GW,占比超87%。

 

农村是广东推进光伏发展的重要阵地。为助力当地光伏产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与绿色发展,广东近期出台了多项政策。

 

 

5月22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广东省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到要构建清洁低碳的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在公共建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广光伏发电应用。

 

5月8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新模式。其中提到: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低碳农业模式。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生物质能综合利用。

 

4月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下达2023年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2023年广东首批开发项目82个,建设总规模达到1092.8万千瓦,总投资525.32亿元。截至2022年底,全部项目已完成投资额188.74亿元,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额245.34亿元,计划新增并网733.55万千瓦。82个项目中,有46个农光互补/农光发电项目,占比超过5成。

 

 

2月20日, 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和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发布《广东省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支持县域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要加快推进32个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并以此为抓手,探索县域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新模式;推动千村万户电力自发自用,支持具备资源条件的地区,以县域为单元,采取“公司+村镇+农户”等模式,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和农房屋顶,建设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并自愿配置一定比例储能,自发自用,就地消纳,余电上网,农户获取稳定的租金或电费收益;拓展新能源产业综合效应,加强农业与光伏融合发展,严格落实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种养要求,加强政策支持和拓展农产品销路,提升土地综合利用价值,同时通过土地租赁、参与电站运维、农场劳务等,切实增加农户收入;鼓励发展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

 

广东践行“户用光伏+乡村振兴”结合,给全国其他省市打造成功返利,相信未来会有更多地方持续跟进学习,农村光伏发展空间广阔。

2023年5月30日
收藏

来源:元一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