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改建扩建优先采用清洁能源 绿色港口如何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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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码头改建扩建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统筹有序,节约集约、安全绿色,因地制宜、经济高效,创新驱动、智慧引领等原则。

 

 

通知还指出,要提升绿色工艺技术水平,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依法依规加快岸电、油气回收、封闭半封闭抑尘等设施建设或改造,推进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

 

关于绿色港口的相关政策已陆续出台实施。2020年5月,国家发布了《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JTS/T 105-4—2020)》,《评价指南》的评价对象在原有的专业化集装箱码头、干散货码头和液体散货码头的基础上新增了邮轮码头,同时修订了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突出了岸电、LNG、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油气回收等交通行业重点工作。绿色港口等级评价体系为我国绿色港口建设提供了判定标准与方法学指导。

 

2021年初,交通运输部印发《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强了港口绿色发展的要求,针对集装箱港口集卡主要使用柴油,是集装箱港口直接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提出推进新增和更换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和拖轮、货运场站作业车辆等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要求上海港、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港、宁波舟山港、厦门港、深圳港、广州港、北部湾港、洋浦港11个港口2025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集卡占比达到60%。

 

 

从政策趋势上来看,全球港口减碳、智能化已经势在必行。

 

港口行业碳排放源主要来源于装卸生产、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消耗的燃油和电力。从排放源来看,港口温室气体排放源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港口活动产生的直接碳排放;第二类是港口经营用电产生的间接排放;第三类是与港口业务承租人相关的其他间接来源。对于业务大量外包的港口,第三类排放源是碳排放的最大来源。

 

总的来说,港口碳中和的实现路径主要通过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效提升和电气化水平、碳抵消等相关措施:

 

可再生能源替代:优化港口能源利用,提升风能、太阳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港口的使用比例;

 

能效提升和电气化:通过智能化、节能管理、节能改造等手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如柴油、汽油等化石燃料的消耗和来自化石燃料的电力使用;

 

碳抵消和负碳措施:对于无法减少的碳排放,可利用外部碳信用来抵消,实现碳中和目标。如国内的CCER、国外的黄金标准(GS)和核证减排标准(VCS)等,同时可通过参与林业碳汇、海洋碳汇等进行碳吸收。

 

通过上述路径,推动港口用能供需端形成“能源供应低碳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进而打造以可再生能源为主导的高度电气化的用能系统,带动港口实现碳中和。

 

 

国内已有零碳港口成功案例。全球首个”智慧零碳“码头在天津港正式投产运营,津港全球首个“智慧零碳”码头仅用时 33 个月,创下了从开工建设到完成100万标准箱作业的全球自动化集装箱码头用时最短纪录。天津港可以通过软件进行能耗管理分析,能够精细到做一个箱子需要花多少度电。在能源紧张、电价增长的现阶段,这一系统无疑能够为港口降本增效提供价值。

 

目前,码头实现不同场景下智能水平运输机器人安全高效运行,“智慧水平运输系统”复杂工况、特殊工况处理能力持续加强;单桥作业效率提升40%以上,外集卡平均滞场时间压缩至8.6分钟;设备平均综合单耗下降30%以上,居于行业领先水平;“风光储荷一体化”智慧绿色能源系统并网后,已供电2077万千瓦时,实现生产全过程“碳中和。

 

建设智慧绿色港口,是全球港口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政策推动下,各地新建、改建码头及港口将持续扩大绿色用能水平,有助于推进零碳港区、零碳港口建设,为“双碳”目标做出贡献。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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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一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