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光伏、风电建设使用林地 加大力度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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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582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其中国家能源局予以《关于加大对山西新能源发展支持力度的提案》的回复中提到,为统筹兼顾光伏、风电开发建设与森林资源保护,支持光伏、风电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光伏、风电建设使用林地。并且将积极会同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光伏发电用地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此前,2022年5月25日,水利部下发了《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各省区市可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对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5月27日,水利部指强调,对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建设不搞“一刀切”,对于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周边区域、水库库汊等水域岸线空间,各地可以此类项目对防洪和生态安全的实际影响进行研究。

政策提出未来将加大对光伏用地的支持力度。2017年9月,原国土资源部、原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意见提出,在不影响作物生产、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支持农光互补等农业光伏项目发展。鼓励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未利用地。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时,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自然资源部将积极指导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进度加快、标准不降的要求,通过简化审查环节、压缩审批时间等方式,提高用地审批质量和效率,全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要素保障。下一步,将积极会同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光伏发电用地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同时提出将放宽对风电项目的限制。

目前一些省区先后推出光伏、风电用地建设要求。截至目前,江西、内蒙古、安徽、浙江、天津、山东等省市明确提出了光伏复合项目的建设要求,涵盖光伏组件最低沿离地面、水位高度、桩基间列间距、行间距等。

近年来,光伏用地一直是光伏电站投资的的主要约束条件之一。

业内专家指出,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2020年国土变更的调查情况来看,大规模流转耕地改变用途造成耕作层破坏、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耕地等问题比较突出。

在更早的2016年之前,光伏电站建设主要集中在拥有广阔土地的西北地区时,这一矛盾尚未凸显。但在农业发达的中东南部省份,找地便成为光伏电站建设的“首要任务”,甚至成为项目进度的关键。

政策有助于光伏、风电项目规范用地,使其与农业、渔业、林业进行更好地结合,对于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减少项目建成后的违规风险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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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一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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