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转型的新标杆 新能源为城乡发展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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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是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面向这一发展目标,飞速发展的可再生能源正在不断走进千家万户,惠及越来越多普通人的工作与生活。

 

 

昔日扶贫电站再迎新使命

 

从“脱贫”到“增收”,在新的历史阶段,新能源也将肩负新的使命。在政策支持下,过去我国许多贫困村县都积极探索 “光伏增收”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将光伏与传统农业、牧业、渔业相结合,利用光伏板下空间进行农业生产,不仅带来发电收益,还可以带动农渔产业发展,形成农光互补、药光互补、养光互补、林光互补等模式,引导农户通过发展“板下经济”获得生产性收益,有效提高光伏电站的综合效益,同时还能激发起农户自主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除了电费收益和综合开发效益外,光伏电站也给村民带来持续的劳务收益。

 

利用光能优势开发可再生能源,在守护绿水青山的同时,曾经的贫困村、贫困县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发展道路。

 

2020年10月底,在能源行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有关情况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曾指出,光伏扶贫工程收益稳定、见效较快,直接带动脱贫作用明显,全国已累计建成2636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惠及近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每年可产生发电收益约180亿元,相应地增加公益性岗位125万个。

 

中国的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全面胜利,但那一个个助力脱贫摘帽的光伏电站并没有就此退场,源源不断的绿色电力将继续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

 

 

分布式新能源助力乡村振兴

 

昔日的扶贫电站在创造新价值的同时,可再生能源也在乡村振兴的征途上不断跨出新步伐,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开发再迎热潮,农企合作共助乡村振兴的范本广泛被推广。

 

今年6月,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通过试点示范,在全国100个县中优选10000个行政村,推动乡村风电开发。今年8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在分散式风电技术研讨会上表示,国家正在组织编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方案,大力推进乡村风电开发,鼓励村集体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据中国风能协会测算,我国共有行政村约69万个,若其中10万个村庄在闲置土地上规划出200平方米用于安装2台5兆瓦的风电机组,全国范围内便可实现10亿千瓦的装机规模。

 

与即将全面发力的分散式风电相比,分布式光伏已经开始进入大面积的落地阶段。2021年6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发布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拉开光伏发电整县推进的大幕。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试点累计备案规模已经达到约6615万千瓦。

 

新的发展环境下,分布式光伏有新使命。总体上看,依旧是围绕能源结构转型,为了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打造零碳未来,最终达到净零排放的目的。相较之前,分布式光伏不再是集中式的补充,而是与集中式同步发展,共同带动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同时,分布式能源与其他产业的结合更为紧密,能够促进其他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带动地区的低碳经济发展。

 

 

城市用能转型升级

 

在建设美丽乡村的同时,绿色城市、低碳城市也成为新能源发力的主战场。新能源与建筑、交通等领域正在进行深度融合。碳中和园区的高效运转背后,正是城市用能方式智能化、低碳化转变的大势所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从乡村到城市,从老电站到新园区,新能源正在无形中改变着普通百姓的生活方式,也将在新时代不断成就中国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新征程与新伟业。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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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一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