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市场交易电价可上浮20%,加快推进光伏、风电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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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等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会议提出: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加快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会议重要表述:

1、保障能源安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是“六保”的重要内容,要发挥好煤电油气运保障机制作用,有效运用市场化手段和改革措施,保证电力和煤炭等供应。

2、坚持民生优先,确保发电供热用煤特别是东北地区冬季用煤用电。

3、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加快已核准且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矿投产达产,促进停产整改的煤矿依法依规整改、尽早恢复生产。

4、针对煤电企业困难,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保障煤电企业购煤等合理融资需求。

5、有序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并做好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可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6、加快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建设。积极推进煤炭、天然气、原油储备及储能能力建设。

7、推动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在一定时间内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

8、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有序用电管理,中央发电企业要保障所属火电机组应发尽发,纠正有的地方“一刀切”停产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反对不作为、乱作为。

此前,国内多地出现限电限产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负责同志就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答记者问时指出要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发电成本。指导各地切实组织好电力市场交易,严格落实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让更多电量进入市场交易,不得对市场价格在合理范围内的正常浮动进行不当干预,让价格合理反映电力供需和成本变化。

除了电力交易价格,全国多地区也在此前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机制。8月底到9月初,广东、贵州、广西、安徽、江西、上海、江苏等省份先后发布通知,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下浮一定比例,形成高峰电价和低谷电价,从而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分析认为,解决电力紧张,要把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分开。短期来看,如何释放煤炭产能、让火电企业有动力去发电,这两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才能度过短期难关;从长期来看,解决工业用电短缺的问题,要从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入手,一是对高耗能企业的控制与调整,另外就是将煤电的比重下降,提高新能源发电的比例。

随着电力交易体系的变化,隔墙售电等发电、售电主体的变化,中国的电力交易制度必然会面临更多的矛盾。至少在成本上涨、全球通胀的背景下,无论哪种发电形式都被现行的电力交易制度所束缚。上调“上网电价”,无论对于哪个发电环节,都将构成重大利好,光伏也将从中获利。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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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一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