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改委关于提供利用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发展光伏发电有关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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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甘肃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提供利用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发展光伏发电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提供利用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发展光伏发电的有关情况。

对于《甘肃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2020-2025年)》的重点采煤沉陷区,兰州市七里河区、张掖市肃南县、白银市平川区、平凉市华亭市地区,要求提供当地是否适合利用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发展光伏发电以及当地是否开展了利用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发展光伏发电的相关工作等具体情况。

对于未列入重点采煤沉陷区范围的其他地方:兰州市红古区,金昌市永昌县,酒泉市肃北县、金塔县,张掖市民乐县、山丹县,武威市古浪县、天祝县,白银市靖远县、景泰县,平凉市崇信县,庆阳市环县,陇南市武都区、两当县、文县,甘南州舟曲县,若有利用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发展光伏发电的典型项目或案例,可一并提供相关情况。并于6月29日前将有关情况汇总后反馈给甘肃省发改委地区振兴处。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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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一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