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启动 行业或将进入快速扩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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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下发了《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为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国家能源局拟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我国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潜力巨大。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有利于削减电力尖峰负荷,有利于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有利于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措施。

机关单位建筑屋顶面积安装比例不低于50%

《通知》明确了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试点县(市、区)需具备的条件。具体而言,首先要具备丰富的屋顶资源,有利于规模化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其次要有较高的开发利用积极性,具有整合各方面资源/以整县方式开发建设的条件;另外,还要有较好的电力消纳能力,特别是日间电力负荷较大,有利于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在保障电力供应中的积极作用。

《通知》还明确提出,项目申报试点县(市、区)的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

有业内人士表示,试点一旦推开,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的屋顶安装发电会快速启动。这些区域的市场以往几乎是空白的。安装比例所设置的下限是50%、40%,这对于提升国内相关单位的安装量会有较大促进作用。

而工商业的厂房屋顶,因为涉及的是各个公司和商业办公等,因此最可能实现快速安装的或许是一些园区,或成片的经济区,可以关注这些区域的光伏业务空间。

有企业表示,工商企业及工厂园区用电量大、电价高,在厂房及办公楼顶上加装光伏发电设施,一来可以节约用电成本,尤其是白天光伏发电成本低于市场电价;二来可以并网卖电,增加企业营收。

《通知》要求,试点县(市、区)电网企业要切实保障试点地区分布式光伏的大规模接入需求,做到“应接尽接”。试点方案应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运行模式、进度安排、接网消纳、运营维护、收益分配、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通知》提出,各地试点方案应于7月15日前报送能源局新能源司。

分析认为,本次获得试点方案报送机会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类似,是已获验证的主流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应用模式。具体的方式包括BAPV(以屋顶为载体、没有建筑功能)和BIPV(光伏与建筑更深层次的融合产物)。据机构测算,BIPV市场2020-2025年的复合增长率为82.8%,行业处于快速扩容阶段。

多地发布通知推进相关试点工作

目前山东、福建、陕西、江西、广东等多地近期相继发布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

6月11日,江西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户用光伏整体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鼓励县企合作,按照自愿的原则,开展户用光伏整县、整镇推进的工作。

6月4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为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充分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作用,确保如期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结合“十四五”时期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陕西省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整县(市)推进户用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6月3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整县(市)推进户用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国家能源局结合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将组织开展整县(市)推进户用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请具备较大规模开发利用屋顶资源、且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良好的地市,积极组织申报试点方案。

6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来山东省座谈调研,听取有关方面对整县推动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出要按照“宜建尽建、光储一体、政企联手、多元投资、补贴缓退、信贷支持、修规立标、便利入网、改网改制、安全美观”等10个方面的要求,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推进,切实把试点工作组织落实好,为全面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探索路子、树立标杆。

5月20日,福建省发布《关于开展户用光伏整县集中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通过整县集中推进试点,降低城乡居民用电成本,推动户用光伏建设模式创新,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发电比重,促进先进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有效减少能源领域碳排放。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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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一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