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发电收益是指发电收入扣除电站设施升级改造、运行维护、保险、土地租金和相关税费等费用后实际可用于帮扶的资金。原则上收益80%主要用于已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的公益岗位工资支出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其余收益可用于光伏项目所在村的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和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等。
中国新能源迎来全面入市新时代,行业重大政策调整正在改写分布式光伏市场的发展路径。在热火朝天的“抢装潮”下,数据显示,今年1-4月,中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0493万千瓦,同比增加74.56%;1-2月、3月和4月新增光伏装机分别为3947万千瓦、2024万千瓦和4522万千瓦。
支持绿色电力应用。助力绿电接入。各省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供电企业针对性制定提升措施,促进配电网与分布式新能源协调发展。促进绿电消费。供电企业建立健全宣传和推广长效服务机制,鼓励引导重点用能单位使用绿电,激发全社会绿电消费潜力。
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合理压减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等级,科学调整准入条件标准,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分布式光伏:存量项目参与市场及结算方式,按照现行电力市场规则及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增量项目可独立报量报价或通过聚合方式报量报价参与市场,也可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需要强调的是,分布式光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的增量项目,将机制电量部分暂视为未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上网电量(其中“自用有余”分布式光伏结算机制电量=竞得机制电量-自发自用电量,结算机制电量为负值时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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